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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07330188493/202304-00022 组配分类: 部门项目
发布机构: 亳州市商务局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亳州市市级商贸发展资金项目绩效评估报告(2021年) 文号:
发文日期: 2019-04-25 发布日期: 2023-04-27
索引号: 113416007330188493/202304-00022
组配分类: 部门项目
发布机构: 亳州市商务局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亳州市市级商贸发展资金项目绩效评估报告(2021年)
文号:
发文日期: 2019-04-25
发布日期: 2023-04-27
亳州市市级商贸发展资金项目绩效评估报告(2021年)
发布时间:2023-04-27 17:25 信息来源:亳州市商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1年商贸发展专项资金(含商务领域专项业务培训)项目根据《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亳州市产业引导基金管理办法〉等招商引资政策的通知》(亳政秘﹝2017﹞98号)、《亳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亳州市商贸发展专项政策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亳商﹝2020﹞5号)、《亳州市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一是对上年度符合条件的企业严格审核、录入财政涉企系统项目比对、集体研究,项目公示,书面征求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税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人行亳州市中支等单位意见,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组织实施。二是开展全市商贸领域业务培训。

亳州市2021年市级商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预算资金为5240万元,分为两部分内容:一是商贸企业奖补资金预算5215万元。商贸企业奖补资金分两批下达,其中第一批商贸发展专项资金兑付下达4652.1万元,2021年5月27日由市财政局拨付至各县区财政局。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计4646.1万元资金拨付至相关企业,其中,因两家企业放弃资金申请,6万元的资金结余;第二批商贸发展专项资金兑付下达32.1万元,2021年12月15日由市财政局拨付至各县区财政局。二是培训费预算25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培训费合计支出19.2万元,结余5.8万元。通过项目的实施,提高了有意愿从事电商经营贫困户、农村新型经营主体负责人、农村电商网点经营者的积极性;大大提升家政服务业人员的综合素质、职业技能;确保我市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做到有备无患;大幅提升了我市社消零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提高限上企业数据录入质量。

市商务局委托第三方评价机构对2020年商贸发展专项资金(含商务领域专项业务培训)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评价得分为87.86分,评价等级为“良”。

通过评价发现,2020年商贸发展专项资金(含商务领域专项业务培训)项目实施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资金拨付进度滞后,影响资金使用效率、效益;二是资金存在少量结余,项目审核严谨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申报程序待简化,宣讲范围仍需进一步扩大。

为进一步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针对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监督工作,及时拨付资金;严谨审核流程,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率;优化申报方式和程序,强化政策宣导。

正文部分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背景及实施目的

根据《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亳州市产业引导基金管理办法>等招商引资政策的通知》(亳政秘〔2017〕98号)和《亳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21年市级商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亳商〔2021〕4号)文件精神,亳州市对市级商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给予支持,以此调动企业积极性,提振企业经营信心,促进全市商贸服务业发展,持续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二)项目预算安排和支出情况

亳州市2021年市级商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预算资金为5240万元,分为两部分内容:

一是商贸企业奖补资金预算5215万元。商贸企业奖补资金分两批下达,其中第一批商贸发展专项资金兑付下达4652.1万元,2021年5月27日由市财政局拨付至各县区财政局。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计4646.1万元资金拨付至相关企业,其中,因两家企业放弃资金申请,6万元的资金结余;第二批商贸发展专项资金兑付下达32.1万元,2021年12月15日由市财政局拨付至各县区财政局。

二是培训费预算25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培训费合计支出19.2万元,结余5.8万元。

(三)项目主要内容和实施情况

根据预算安排,实施内容分为两部分:

1.商贸企业奖补。依据亳州市商务局于2021年5月27日发布的《亳州市商务局关于兑付2021年第一批市级商贸发展资金的通知》(亳商〔2021〕20号),拟对第一批508个项目进行支持,实际共计支持506个项目,其中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安徽亳州蒙城石油分公司“重点商贸流通业统计项目”1万元的计划奖补资金、涡阳县临湖镇郭营集新华店超市“限上单位年度销售额高于本行业平均增速5个百分点以上项目”5万元计划奖补资金,此2家企业由于企业内部原因对已申报的项目放弃;依据亳州市商务局于2021年12月13日发布的《亳州市商务局关于兑付2021年第二批市级商贸发展资金的通知》(亳商〔2021〕41号)文件,拟对第二批9个项目进行支持,实际共计支持4个项目,剩余5个项目资金暂未拨付。

2.限上企业培训。依据全市商贸企业需要,亳州市商务局于2021年9月7日下发《亳州市商务局培训通知》,支持由各县区商务局、各县区重点限上商贸流通企业负责人、每月限上数据上报业务人员、县区统计局人员等参与,市商务局主办,各县区承办,采用集中培训方式进行的培训活动。本次限上企业培训与安全生产培训一同举办,培训内容主要为提高全市商务领域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强化安全生产工作履职能力以及提高限上企业数据录入质量。培训活动在利辛县、蒙城县、谯城区、涡阳县4个县区进行。其中利辛县举办日期为9月15日,参加企业单位154家;蒙城县举办日期为9月24日,参加企业单位114家;谯城区举办日期为9月17日,参加企业单位263家;涡阳县举办日期为9月29日,参加企业单位123家,全市共计培训654家企业单位。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当地财政部门于6月底前将2021年市级商贸发展专项资金拨付至具体项目单位,同时监督涉企财政资金规范使用,及时认真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切实提高资金绩效,项目绩效评价报告于2021年8月底前报送市商务局。

①企业自评。事后奖补资金使用企业对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真实情况进行自评,形成书面《年事后奖补资金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经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上报所属县区商务主管部门。

②县区主管部门评价。县区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对事后奖补资金进行对照检查、审核,查明资金使用方向,全面排查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与原因,填写《亳州市“事后奖补”资金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并在2021年市级商贸发展专项资金拨付县区1个月内,将事后奖补资金项目实施情况和评价报告纸质材料加盖公章报送至市商务局。

③委托第三方评价机构对2021年商贸发展专项资金(含商务领域专项业务培训)项目开展绩效评价。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项目中期目标

目标1: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8%左右。

目标2:全市外贸进出口增幅年均8%左右。

目标3:利用外资稳定增长。

(二)年度绩效目标

目标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力争居全省前8位,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1000亿元。

目标2: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0.5个百分点以上优化贸易结构,促进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全年实现外商直接投资达到5亿美元。

目标3:生产型企业外贸进出口增幅达到8%。

目标4:农产品网络销售额突破80亿元。

(三)评价结论

根据亳州市2021年市级商贸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分,本次项目评价得分为87.86分,评价等级为“良”。

、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绩效评价综合得分表

一级指标及分值

二级指标及分值

三级指标及分值

得分

得分率

决策

(15分)

项目立项(4分)

立项依据充分性(2分)

2

100.00%

立项程序规范性(2分)

2

100.00%

绩效目标(6分)

绩效目标合理性(3分)

3

100.00%

绩效指标明确性(3分)

3

100.00%

资金投入(5分)

预算编制科学性(3分)

3

100.00%

资金分配合理性(2分)

2

100.00%

过程

(25分)

资金管理(12分)

资金到位率(4分)

4

100.00%

预算执行率(4分)

3.56

89%

资金使用合规性(4分)

4

100.00%

组织实施(13分)

管理制度健全性(4分)

4

100.00%

制度执行有效性(9分)

4

44.44%

产出(30分)

产出数量(10分)

实际完成率(10分)

9.3

93%

产出质量(8分)

质量达标率(8分)

8

100.00%

产出时效(8分)

完成及时性(8分)

4

50%

产出成本(4分)

成本节约率(4分)

4

100.00%

效益(30分)

经济效益(14分)

外商直接投资(4分)

4

100.00%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分)

4

100.00%

农产品网络销售额(4分)

4

100.00%

生产型企业外贸进出口增幅(2分)

2

100.00%

社会效益(6分)

营商环境发展情况(2分)

2

100.00%

就业带动情况(2分)

2

100.00%

企业经营信心(2分)

2

100.00%

可持续影响(4分)

政策持续性(2分)

2

100.00%

资金效果评估机制建立情况(2分)

2

100.00%

满意度(6分)

受益对象满意度(6分)

4

66.67%

合计

87.86

87.86%

(一)项目决策情况

“决策”指标权重分为15分,该指标下设3个二级指标,分别为“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

1.项目立项。主要对项目立项依据的充分性和立项程序的规范性进行评价,指标满分4分。

为调动企业积极性,提振企业经营信心,促进全市商贸服务业发展,持续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市商务局决定实施亳州市2021年市级商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根据《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亳州市产业引导基金管理办法>等招商引资政策的通知》(亳政秘〔2017〕98号)、《中共亳州市委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亳发〔2019〕5号)、《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鼓励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亳政办〔2019〕3号)、《安徽省商务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承接产业转移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商办产函〔2016〕950号)、《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商务厅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通知》(财企〔2015〕334号)、《安徽省商务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商办贸管函〔2016〕429号)、《安徽省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17〕116号)、《亳州市商务和粮食局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亳州市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亳商粮〔2018〕1号)、《亳州市商务局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亳州市商贸发展专项资金扶持政策的通知》(亳商〔2020〕39号)和市政府第85次、第109次、第125次、第127次、第165次常务会议纪要等文件精神,市商务局结合本市商贸发展情况制定了《亳州市商贸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及《2021年市级商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对项目相关情况进行明确,对2021年市级商贸发展专项资金发展规划进行落实。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此项指标满分4分,指标得分4分。

2.绩效目标。主要对绩效目标的合理性和绩效指标的明确性进行评价,指标满分6分。

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相对合理明确,对绩效指标数量、质量、时效、成本、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进行了分解,设置三级指标进行细化,并用具体清晰的指标值进行了量化。项目年度绩效目标设置符合(2021年—2023年)中期绩效目标相关要求,贴合实际,设定清晰。此项指标满分6分,指标得分6分。

3.资金投入。主要对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资金分配的合理性进行评价,指标满分5分。

根据《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亳州市产业引导基金管理办法>等招商引资政策的通知》(亳政秘〔2017〕98号)和《亳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21年市级商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亳商〔2021〕4号)精神,以及《亳州市商务局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加工贸易专项资金的通知》(亳商函〔2021〕32号)等相关文件,经过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财政主管部门实地查验并联合申报,市商务局按申报条件严格审核,研究确定拟支持项目数量及支持资金数。同时根据全市商贸企业需要,支持亳州市商务局主办、各县区承办的培训活动。预算编制经过科学论证,测算依据较为充分,与项目内容能够基本匹配,且预算确定的项目资金量能够与工作任务相匹配,资金分配依据充分、分配额度合理。此项指标满分5分,指标得分5分。

(二)项目过程情况

“过程”指标权重分为25分,该指标下设2个二级指标,分别为“资金管理”、“组织实施”。

1.资金管理。主要对资金到位率、预算执行率和资金使用的合规性进行评价,指标满分12分。

(1)资金到位率: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及项目申报情况,2021年5月17日亳州市政府第195次常务会议研究探讨同意,第一批市级商贸发展专项资金为4652.1万元,第二批市级商贸发展专项资金为32.1万元。亳州市商务局于2021年5月27日发布《亳州市商务局关于兑付2021年第一批市级商贸发展资金的通知》(亳商〔2021〕20号),亳州市商务局于2021年12月13日发布《亳州市商务局关于兑付2021年第二批市级商贸发展资金的通知》(亳商〔2021〕41号)文件,对项目资金下达进行通知。截止评价日,市级商贸发展专项资金共计4684.2万元已经全部下拨至各县区。相关培训费用共计19.2万元,已由市级资金进行列支。项目资金均已落实到位,资金到位率为100%,能够为项目实施提供保障。此项指标满分4分,指标得分4分。

(2)预算执行率:截止评价日,项目支持资金第一批为4652.1万元,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安徽亳州蒙城石油分公司主动放弃“重点商贸流通业统计项目”1万元的计划奖补资金、涡阳县临湖镇郭营集新华店超市放弃“限上单位年度销售额高于本行业平均增速5个百分点以上项目”5万元计划奖补资金,除此2家企业由于企业内部原因对已申报的共6万元专项资金放弃外,其余专项资金4646.1万元均已拨付至相关企业单位。项目支持资金第二批为32.1万元,除利辛县14.2万元已拨付至相关企业单位外,剩余县区17.9万元暂未拨付至相关企业单位。相关培训费用共计19.2万元,已由市级资金进行列支。项目实际支出资金共4660.3万元,实际到位资金524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8.94%。根据得分规则,“预算执行率”指标扣减0.44分。此项指标满分4分,指标得分3.56分。

2021年第一批市级商贸发展专项资金分配表

区域

实际到位资金(万元)

实际支出资金(万元)

市直

17.3

17.3

市高新区

1086.1

1086.1

亳芜现代产业园区

298.2

298.2

谯城区

1718.8

1718.8

涡阳县

611.6

606.6

蒙城县

539.1

538.1

利辛县

381

381

合计

4652.1

4646.1

2021年第二批市级商贸发展专项资金分配表

区域

实际到位资金(万元)

实际支出资金(万元)

谯城区

1.4

0

涡阳县

15.8

0

蒙城县

0.7

0

利辛县

14.2

14.2

合计

32.1

14.2

(3)资金使用合规性:根据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要求,亳州市商务局下发了项目实施细则及申报指南。各级业务主管部门落实文件精神,组织开展本级工作。依据申报情况及相关需求,亳州市政府第195次常务会议研讨探究同意支持项目数量及支持资金数。亳州市商务局、亳州市财政局先后发文,对第一批、第二批资金的补助对象、补助金额等方面进行规范要求。各级主管单位依据相应请款流程,分别下达资金下拨函或进行申请拨付请示,在资金到达主管单位后,依据文件要求对企业进行兑付。同时根据全市商贸企业需要,支持亳州市商务局主办、各县区承办的培训活动。培训费用依据相关要求进行使用,由市级资金进行列支管理。资金拨付审批完整,运行程序规范,符合项目预算批复规定的用途。此项指标满分4分,指标得分4分。

2.组织实施。主要对管理制度的健全性和制度执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指标满分13分。

(1)管理制度健全性:根据《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亳州市产业引导基金管理办法>等招商引资政策的通知》(亳政秘〔2017〕98号)、《亳州市商务局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亳州市商贸发展专项资金扶持政策的通知》(亳商〔2020〕39号)等相关文件会议精神,亳州市商务局下发《亳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亳州市商贸发展专项政策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亳商〔2021〕3号)、《亳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21年市级商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亳商〔2021〕4号)、《亳州市商务局关于兑付2021年第一批市级商贸发展资金的通知》(亳商〔2021〕20号)等相关文件,进一步规范细化项目的审核、申报等相关流程。相关通知要求,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对申请企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材料进行初审,逐个实地审核验收,并会同县区财政部门对相关推荐文件、项目初审汇总表等资料联合行文上报市商务局。同时对事后奖补资金负责,进行绩效评价报告填写。申报程序于3月10日前完成,2021年市级商贸发展专项资金拨付至具体项目单位于6月底前完成,项目绩效评价报告于2021年8月底前报送市商务局。在培训管理方面,亳州市商务局于2021年9月7日下发《亳州市商务局培训通知》,由市商务局主办,各县区承办,采用集中培训的方式,对各县区限上企业进行培训。项目管理制度相对健全,能够反映和考核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此项指标满分4分,指标得分4分。

(2)制度执行有效性:县区商务主管部门依照指标文件对申报企业进行逐个实地审核验收,通过初审的企业县区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县区财政部门对相关推荐文件、项目初审汇总表等资料联合行文上报市商务局。经评价工作核实,申报程序均于3月10日前完成。培训活动在利辛县、蒙城县、谯城区、涡阳县4个县区进行,相关县区通过印发活动通知,组织进行相关培训活动,活动开展顺利,签到表、会议总结等资料相对完整。其中利辛县举办日期为9月15日参加企业单位154家;蒙城县举办日期为9月24日参加企业单位114家;谯城区举办日期为9月17日企业单位263家;涡阳县举办日期为9月29日参加企业单位123家,全市共计培训654家企业单位。项目实施程序规范,各项文件资料相对完备。但存在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报送时间较晚,个别县区主管部门内部科室间统筹协调、配合程度不足,资料存档规范性略有不足。根据得分规则,“制度执行有效性”指标扣减5分。此项指标满分9分,指标得分4分。

(三)项目产出情况

“产出”指标权重分为30分,该指标下设4个二级指标,分别为“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产出成本”。

1.产出数量。主要对项目实际完成率进行评价,指标满分10分。

亳州市级商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应补助外经贸项目133个,实际支持项目135个,包括第一批131个、第二批4个,完成率为100%,得2分。应补助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和电商项目28个,实际支持项目27个,均为第一批项目资金支持,完成率为96.43%,得1.6分。应补助商贸流通项目357个,实际支持商贸流通项目348个,均为第一批项目资金支持,完成率为97.48%,得1.7分。补助资金项目受审核淘汰及申请企业内部原因主动放弃影响,补助项目完成率为98%。培训方面,培训企业数量应大于123家,全市参加培训企业共654家,其中利辛县154家、蒙城县114家、谯城区263家、涡阳县123家,培训项目完成率为100%,得2分。亳州市级商贸发展专项资金年度内所申报得所有项目均完成审核,并出具审核结果,达到应审核尽审要求,审核完成率为100%,得2分。根据得分规则,“产出数量”指标扣减0.7分。此项指标满分10分,指标得分9.3分。

2.产出质量。主要对项目质量达标率进行评价,指标满分8分。

相关文件要求属地商务主管部门在验收时,对项目进行实地逐个审核验收,县区验收合格申报项目,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进行实地抽查。实际工作中,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在对申请企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材料进行初审时,依据文件要求对项目进行实地逐个审核验收,并将审核结果会同县区财政部门联合行文上报市商务局。市商务局依据县区审核结果会同市财政局进行实地抽查,最终确定相关补助金额、企业等事项。审核结果符合政策文件要求,补助金额标准符合文件要求,质量达标率为100%。此项指标满分8分,指标得分8分。

3.产出时效。主要对项目完成及时性进行评价,指标满分8分。

项目依据相关规程,在规定时间节点前完成了县区初审及市商务局审核,审核完成项目比例为100%。但在评价工作中发现,县区奖补资金拨付具体项目单位的时间普遍晚于《亳州市商务局关于兑付2021年第一批市级商贸发展资金的通知》(亳商〔2021〕20号)文件2021年6月底的要求,根据得分规则,资金拨付完成的项目比例为0%,因此,“完成及时性”指标扣减4分。此项指标满分8分,指标得分4分。

4.产出成本。主要对项目成本节约率进行评价,指标满分4分。

项目总预算为5240万元,其中补助资金为5215万元,培训资金为25万元。两批奖补资金拨付至县区的共为4684.2万元,其中第一批奖补资金4652.1万元,第二批奖补资金32.1万元。实际拨付至企业的两批奖补资金共为4660.3万元,其中第一批奖补资金4646.1万元,第二批奖补资金14.2万元。相关培训费用实际为19.2万元。成本节约率计算,依照拨付至企业数额和实际花费培训金额进行计算,成本节约率为11.06%。根据得分规则,此项指标满分4分,指标得分4分。

(四)项目效益情况

“效益”指标权重分30分,该指标下设4个二级指标,分别为“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满意度”。

1.经济效益。主要对项目外商直接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农产品网络销售额、生产型企业外贸进出口增幅进行评价,指标满分14分。

(1)外商直接投资:根据统计结果,亳州市2021年利用外商直接投资5.1495亿美元,同比增长18.5%,总量居全省第9位,增幅居全省第1位,超过5亿美元年度目标任务。根据得分规则,此项指标满分4分,指标得分4分。

(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根据统计部门数据统计,2021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90亿元,同比增长20%,居全省第6位,较去年同期上升2个位次,高于去年同期17.4个百分点,高于全省2.9个百分点,超过1000亿元年度目标任务。根据得分规则,此项指标满分4分,指标得分4分。

(3)农产品网络销售额:根据统计结果,2021年农产品网络销售额为95.81亿元,超过80亿元年度目标任务。根据得分规则,此项指标满分4分,指标得分4分。

(4)生产型企业外贸进出口增幅:根据外经贸科相关工作总结,亳州市1-10月份生产型企业外贸进出口总值4.8亿美元,增幅达到11%,超过绩效目标8%的年度目标任务。根据得分规则,此项指标满分2分,指标得分2分。

2.社会效益。主要对项目营商环境发展情况、就业带动情况、企业经营信心进行评价,指标满分6分。

商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涵盖类别丰富,覆盖范围广泛,政策效果突出,利于培育推进新兴产业升级转型,优势特色产业进一步做优做强,项目实施激发了企业活力,提高了企业竞争力,有效改善了营商环境,带动就业,使企业经营信心显著增强。此项指标满分6分,指标得分6分。

3.可持续影响。主要对项目可持续影响进行评价,指标满分4分。

此项补助政策是延续性政策,政策文件公开透明,申请、审核流程清晰,调研考察全覆盖。通过每年的政策支持,有利于初创企业起步,小型企业进一步拓展,大型企业持续提升,促进了商贸发展的可持续性。且项目采用绩效考评反馈机制,监督管理各单位、各项目主管部门进行绩效评估反馈,有益于项目健康长久发展,能够为未来决策提供相应依据。此项指标满分4分,指标得分4分。

4.满意度。主要对项目受益对象满意度指标进行评价,指标满分6分。

本次调研对象为受补助的企业,根据抽样结果,共对20个外经贸项目、9个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和电商项目、23个商贸流通项目,共计52个项目所涉及的相关企业进行座谈交流、问卷调查。从申报手续办理的便捷程度、补助资金类别和范围的合理性、补助资金比例或额度满意程度、补助资金拨付及时性、补助资金作用程度、补助资金对提振企业经营信心等多个方面进行统计分析,综合满意度结果为81.98%,根据得分规则,“满意度”指标扣减2分。此项指标满分6分,指标得分4分。

五、项目主要绩效

(一)补助种类多样,涉及范围广泛

商贸发展专项资金补助项目覆盖范围广泛,共涉及外贸、外经、内贸、电子商务四个补助类别,其中又细化为外贸10个、外经1个、内贸8个、电子商务6个,共计25个补助项,包括出口信用保险费补贴项目、外贸进出口突出贡献企业奖项目、便民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农产品网销-鼓励贫困村网销项目、开展扩消费活动项目、限上单位年度销售额高于本行业平均增速5个百分点以上项目等。项目实际补助外经贸项目、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和电商项目、商贸流通项目共510个,覆盖全市454家企业。政策效果突出,利于培育推进新兴产业升级转型,优势特色产业进一步做优做强。

(二)项目政策贴合商贸发展现状,引导性强

亳州市商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实施符合安徽省承接产业转移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要求。与亳州市产业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实施意见、鼓励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若干措施、亳州市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亳州市商贸发展专项资金扶持政策等文件精神及亳州市商贸发展现状贴合。政策实施为企业今后发展提供政策引导及资金支持,利于初创企业起步、小型企业进一步拓展、大型企业持续提升,有效带动亳州市商贸发展。经济效益方面,全年实现了外商直接投资超5亿美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超1000亿元,农产品网络销售额超80亿元,1-10月生产型企业外贸进出口增幅超8%的年度目标任务。另外,项目实施有效改善了营商环境,带动就业,使企业经营信心显著增强。

(三)以培训为抓手,促进商贸企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利辛县、蒙城县、谯城区、涡阳县4县区举办了安全生产和限上企业统计业务集中培训活动,活动开展顺利,共计培训654家企业单位。通过培训活动,加强了政府部门和企业间的沟通,宣传了政府相关政策和各企业应尽责任和义务,切实提升了各县区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数据录入质量,增强了各县区商贸统计工作人员业务素质,提高了商贸企业及商务人员发现和整改风险隐患的能力,有利于增强各企业消防安全防范意识,促进企业安全、健康、可持续发展。

、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资金拨付进度滞后,影响资金使用效率、效益

根据《亳州市商务局关于兑付2021年第一批市级商贸发展资金的通知》(亳商〔2021〕20号)文件要求,项目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当地财政部门应于2021年6月底将市级商贸发展专项资金拨付至相关企业。现场评价工作中发现,补助资金未按照要求时间及时拨付至具体奖补单位。在与企业座谈交流和调查中了解到,企业认为项目申报至拨款周期较长,无法及时对资金进行使用安排,一定程度上影响资金使用效率效益和企业申报积极性。

(二)资金存在少量结余,项目审核严谨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项目奖补资金经过申报规划,最终由亳州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探讨同意确定相关奖补具体金额。但在项目奖补资金拨付企业程序时,由于企业内部原因,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安徽亳州蒙城石油分公司放弃“重点商贸流通业统计项目”1万元的计划奖补资金、涡阳县临湖镇郭营集新华店超市放弃“限上单位年度销售额高于本行业平均增速5个百分点以上项目”5万元计划奖补资金,共计6万元项目资金结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

(三)申报程序待简化,宣讲范围仍需进一步扩大

根据现场评价、访谈及问卷调查,个体商户对政策了解的渠道狭窄,申报率低。同时,部分企业在项目申报时并不能完全理解相关政策,在申报初期多次进行材料修改递交,且依据相关要求企业需要提供纸质证明材料,部分企业资料数量庞大,造成申报不便,存档繁杂,也增加了所属主管单位的工作量。

、有关建议

(一)加强监督工作,及时拨付资金

补助资金拨付到各县区主管部门后,应加强项目资金拨付过程管控,监控、督促各主管部门尽快落实请款流程及相应手续,提高资金拨付及时性,进而提高企业对政府的信任度,减少企业顾虑,利于企业及时合理的安排奖补资金的使用方向,提高企业现金流量和资金使用效益。

(二)严谨审核流程,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率

在进行项目审核时,应更好的预判企业对资金的需求和申请资金的迫切程度,针对企业存在的风险准确研判,提高申报、审核准确率。同时,对相关企业因不认真负责态度导致中途放弃的情况考虑设置黑名单,减少申报随意性,保证政策严肃性,避免财政资金结余沉淀。

(三)优化申报方式和程序,强化政策宣导

及时跟踪企业的申报进度状态,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定向解答申报企业的疑问,并逐步尝试通过申报系统,实现无纸化绿色申报,提高项目申报、审核效率。同时,进一步扩大政策覆盖面,进行多渠道政策宣导,对个体商户等政策知晓度较低的主体加大关注力度,让更多企业能够享受到政策红利。

八、评价依据

(1)《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

(2)关于印发《亳州市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亳财预〔2019〕373号);

(3)亳州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市级财政预算绩效指标库》的通知(亳绩效办〔2020〕3号);

(4)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亳州市市级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操作规程》和《亳州市市级项目支出绩效财政评价和部门评价操作规程》的通知(亳财预〔2021〕28号);

(5)亳州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亳州市市级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暂行办法》的通知(亳绩效组〔2021〕2号);

(6)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亳州市市级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亳财预〔2021〕280号);

(7)亳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21年市级商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8)2021年市级商贸发展专项资金拟支持项目的公示;

(9)亳州市商务局关于兑付2021年第一批市级商贸发展资金的通知;

(10)亳州市商务局关于兑付2021年第二批市级商贸发展资金的通知;

(11)其他收集到的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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