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局接到利辛县商务局《关于利辛县阚疃镇刘圩加油点、利辛县阚疃运良加油点、利辛县永安加油点原址升级加油站建设项目布点规划确认的报告》,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1.利辛县阚疃镇刘圩加油点,法人刘景举,证书地址:利辛县阚疃镇S224省道与S308省道交口南1.6公里处东侧(33.990748N,116.303325E)。该加油点拟申请使用村集体建设用地将加油点升级为加油站,升级后项目占地面积959.15㎡(合1.4387亩),建筑面积为630.12㎡,罩棚面积396.69㎡,营业用房面积233.43㎡,硬化地面466.08㎡;建设汽、柴油储罐区、加油岛、厕所等。配备30m³双层罐4个(两汽两柴),总容积为90m³(柴油折半计算),加油机2台、加油枪4把。
2.利辛县阚疃运良加油点,法人茆洁,证书地址:利辛县阚疃镇S308省道与S224省道交口东390米南侧(33.999926N,116.317424E)。该加油点拟申请使用村集体建设用地将加油点升级为加油站,升级后项目占地面积1416㎡(合2.124亩),建筑面积为818.84㎡,罩棚面积437㎡,营业用房面积381.84㎡,硬化地面1098.64㎡;建设汽、柴油储罐区、加油岛、厕所、化粪池等。配备30m³双层罐4个(两汽两柴),总容积为90m³(柴油折半计算),加油机2台、加油枪8把。
3.利辛县永安加油点,法人杨玉标,证书地址:利辛县城关镇S305省道与S308省道交叉口东700米路南侧(33.149615N,116.239479E)。该加油点拟申请使用村集体建设用地将加油点升级为加油站,升级后项目占地面积866.08㎡(合1.3亩),建筑面积为866.08㎡,罩棚面积466.08㎡,营业用房面积400㎡,硬化地面466.08㎡;建设汽、柴油储罐区、加油岛、厕所等。配备30m³双层罐4个(两汽两柴),总容积为90m³(柴油折半计算),加油机4台、加油枪8把。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我局对利辛县阚疃镇刘圩加油点、利辛县阚疃运良加油点、利辛县永安加油点原址升级加油站布点规划确认进行了审核。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12月30日—2026年1月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市商务局商贸科,联系人:李战,联系电话:5531910。
202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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