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活跃消费市场,更好满足群众消费需求,我市拟发放“徽动消费 乐享药都”惠民消费券(汽车消费券、油品消费券),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徽动消费 乐享药都”汽车消费券发放工作方案
(一)活动时间。2025年8月29日开始至今年年底滚动发放消费券,具体时间以公告为准。
(二)发放金额。本次汽车消费券发放总额400万元,资金使用完毕后自动结束。
(三)发放平台。徽商银行APP。
(四)发放范围、标准及有关要求。
1.补贴对象。活动时间内,在亳州市内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并在亳州市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7座(含)以内非营运性质燃油车或新能源汽车(不含二手车),且在我市上牌的个人消费者。
2.补贴标准。个人购买新车车价(价税合计)5万元(含)—10万元的新车每辆补贴2000元,车价10万元(含)—20万元的新车每辆补贴4000元,车价20万元(含)以上的新车每辆补贴6000元。
3.消费券有效期。每轮消费券设置一周有效期,过期未使用的券码自动回收到资金池。
4.参与企业。自愿参加并向县区商务部门报备的本地汽车经销企业。
(五)使用说明。
本次发放的汽车消费券与今年开展的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可叠加享受,对应消费券仅限于购买对应金额档次的车辆,领券人与购车人须为同一人,每人、每车限用一张消费券。
本次汽车消费券采取消费者抢券后“免申即享”,汽车发票开具时间不晚于活动结束时间。收款单位与发票开具单位为同一单位,消费者核销时需提供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消费券核销券码等。
二、“徽动消费 乐享药都”油品消费券发放工作方案
(一)活动时间。2025年9月8日开始至今年年底滚动发放消费券,具体时间以公告为准。
(二)发放对象。在亳州市内加油消费者。
(三)发放金额。本次加油消费券发放总额100万元,每轮消费券设置一周有效期,过期未使用的券码自动回收到资金池。
(四)发放标准。发放20元券,单笔消费满100元可用一张;发放40元券,单笔消费满200元可用一张;发放60元券,单笔消费满300元可用一张。
(五)发放平台。徽商银行APP。
(六)领取方式和核销规则。
1.消费者通过徽商银行APP领取消费券,活动期间每个消费者每种面值消费券限领取一张。成功领取消费券的消费者需在活动期间进行核销使用,逾期未使用的自动作废。
2.消费券领取成功后可到参与活动的成品油零售企业门店使用,不可用于预付卡类产品,不允许充值消费。一次交易只能使用一张消费券,不找零,不叠加使用。
3.消费券使用后,如在活动有效期内发生一次性全额退款,退还消费者实际支付金额,优惠券金额不予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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