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局接到谯城区商务局《关于转报亳州市谯城区十河镇大周加油站领取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请示》,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亳州市谯城区十河镇大周加油站,三级站,法定代表人邢海涛,该站现已建成,地址位于亳州市谯城区十河镇X012县道与G105国道交叉口西约3370米南侧(经度:115.67590、纬度:33.75827),该位置与规划确认函经纬度一致。
经我局审核,认为申报材料齐全,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2025年7月31日至8月6日),公示无异议,将给予颁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市商务局商贸科,联系电话0558-5531910。
202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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