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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亳州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参与商户(第七批)审核意见的公告

访问次数: 来源: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5-04-23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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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商务厅等9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等文件的通知》(皖商办流通函〔2025〕23号)要求,积极做好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经过县、区部门初审,市级部门审核,拟确定蒙城海顺电动车销售有限公司等97家商户作为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参与商户(第七批)参与以旧换新活动。亳州市谯城区凯琪电动车行22家商户调整商品清单。

 

附件:1.2025年亳州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参与商户(第七批)报备表

2.2025年亳州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调整商品

清单(第七批)商户报备表

 

 

 

2025年4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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