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局接到利辛县商务局《关于利辛县展沟供销社加油点等4家加油点升级加油站建设项目布点规划确认的报告》,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1.利辛县展沟供销社加油点,法人候保辉,证书地址:利辛县展沟镇S224省道与119乡道交口北1.5公里处东侧(32.903614 N,116.331149 E)。该加油点拟申请使用村集体建设用地将加油点升级为加油站,升级后占地面积1120.22㎡(合1.6803亩)。建筑面积为324㎡,其中硬化地面393㎡,营业用房面积114㎡,罩棚面积210㎡;建设汽柴油储罐区、加油岛、厕所、化粪池等。配备20m³双层罐2个,总容积为30m³(1汽1柴),加油机2台、加油枪4把。符合《亳州市成品油零售网络“十四五”布点规划》布点要求,并依法获得该地块使用权。
2.利辛县陶集加油点,法人陶然,证书地址:利辛县新张集乡陶集村板展路与119乡道交口西570米处北侧(32.919123 N,116.2758 E)。该加油点拟申请使用村集体建设用地将加油点升级为加油站,升级后占地面积1577.52㎡(合2.36亩),建筑面积为820.78㎡,罩棚面积600㎡,营业用房面积220.78㎡,硬化地面1577.52㎡;建设汽、柴油储罐区、加油岛、厕所、化粪池等,配备30m³双层罐4个,总容积为90m³(2汽2柴),加油机4台、加油枪8把。符合《亳州市成品油零售网络“十四五”布点规划》布点要求,并依法获得该地块使用权。
3.利辛县板集供销加油点,法人姜玲,证书地址为利辛县胡集镇板集X046县道与120乡道交口北250米处西侧(32.913374 N,116.203791 E)。该加油点拟申请使用村集体建设用地将加油点升级为加油站,升级后占地面积678.5㎡(合1.018亩)。建筑面积为464㎡,其中硬化地面823㎡,营业用房面积260㎡,罩棚面积204㎡;建设汽柴油储罐区、加油岛、厕所、化粪池等。配备30m³双层罐3个(2汽1柴),40m³双层罐1个(柴),总容积为95m³,加油机2台、加油枪8把。符合《亳州市成品油零售网络“十四五”布点规划》布点要求,并依法获得该地块使用权。
4.利辛县江集镇崔小集加油点,法人崔丙飞,证书地址为利辛县江集镇X045县道与116乡道交口北190米处东侧(33.335815 N,116.142347 E)。该加油点拟申请使用村集体建设用地将加油点升级为加油站,升级后占地面积587.91㎡(合0.882亩),建筑面积为203㎡,罩棚面积150㎡,营业用房面积53.69㎡,硬化地面186.63㎡;建设汽、柴油储罐区、加油岛、厕所、化粪池等,配备20m³双层罐2个(1汽1柴),总容积为30m³,加油机2台、加油枪4把。符合《亳州市成品油零售网络“十四五”布点规划》布点要求,并依法获得该地块使用权。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我局对利辛县展沟供销社加油点等4家加油点升级加油站申请布点规划确认进行了审核。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4月7日至4月1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市商务局商贸科,联系人:李战,联系电话:5531910。
2025年4月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Copyright©2025安徽省亳州市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皖ICP备14011383号-2
主办单位:亳州市商务局 联系方式:0558-5555315
网站标识码:3416000016 网站导航 本站已支持IPv6访问
皖公网安备 341602020000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