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商务厅等9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等文件的通知》(皖商办流通函〔2025〕23号)要求,积极做好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经过县、区部门初审,市级部门审核,拟确定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倩电动车经营部(个体工商户)等108家商户作为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参与商户(第四批)参与以旧换新活动。
附件1:亳州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参与商户(第四批)汇总表
202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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