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蒙城县认真学习国家、省、市商务部门的文件精神,结合全县实际,常态化开展形式多样的促消费活动,逐步形成“政府鼓励、企业参与、联动消费、惠企利民”的经验和做法,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商务力量。
在全国稳住经济大盘会议和省市稳经济工作会议召开后,蒙城县迅速贯彻落实,2022年5月28日,以“皖美消费·乐购蒙城”为主题,组织汽车销售、农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家电家居企业在万达广场举办促消费活动,在为期三天的活动中,现场销售乘用车51辆、销售额522万元,达成意向订单412个,带动万达广场客流5.7万人次、销售额365.5万元,环比客流提升134.1%、销售额提升118.8%。政府搭台、企业唱戏,文化搭台、经济唱戏,通过广泛宣传,营造了浓厚消费氛围,促消费稳经济取得扎实成效。
初次活动成功之后,我县探索出了一些经验和做法,先后组织了新能源汽车“大篷车”进农村、“蒙城味·烟火气”“徽动消费·乐购蒙城”系列促消费活动,充分激活汽车、餐饮、家电、房地产、建材、娱乐等消费市场。2022年6月3-5日举办天河广场民俗文化节,参展房地产企业成交30套,意向购买123套;农产品现场及线上销售20余万元。6月11-12日举办森林公园汽车音乐节,组织21家乘用车企业、18家商贸、家居、家电企业和电商助农企业参展,活动期间人流量近20万人次,销售乘用车41辆,汽车、家电、家居、美食合计销售额500万余元,意向订单516批次。6月17-19日举办新发地“激情一夏”美食文化节,合计人流量9万余人次,汽车、家电、家居、美食、娱乐销售额600余万元,意向订单300批次。6月24日-7月3日举办浙蒙步行街美食城首届美食游乐嘉年华,合计人流量8万余人次,汽车、美食、娱乐、食品等销售额300余万元。10月1日-10月2日在万达广场、天河广场、时代广场同时举办“皖美消费·乐购蒙城”国庆黄金周活动,城投时代广场和鲲鹏广场房地产项目案场共计来访530组,成交39套,其中参与“买房送车”特价房活动成交8套;现场销售汽车10辆,意向订单132个。
今年以来,分别于3月19日、4月21日-4月22日、5月17日,7月14日-16日,结合小涧、辛集、吕望庙会和立仓龙虾·荷花休闲文化旅游节,开展系列汽车下乡活动4场次,拓展乡镇市场,促进汽车消费。2023年“徽动消费·乐购蒙城”端午促消费活动为期3天,共有21家汽车销售企业参与,达成意向订单58个,销售汽车18辆,成交额约210万元,带动人流量约7万人次。五一期间联动开展“天河·星光五一游乐季”、“万达·汽车文化节”、“城投·时代广场第二届汽车博览会”、“城投·邻客中心首届购物节”等促消费活动,累计吸引线上线下超50万人关注和参与,共有21家汽车销售企业参与,达成意向订单216个,销售汽车43辆,成交额约400万元,带动人流量约11万人次。7月22日-23日在万达广场举办“徽动消费·乐购蒙城”蒙城万达汽车啤酒音浪节活动,共有21家汽车销售企业参与,达成意向订单108个,销售汽车33辆,成交额约360万元,带动人流量约10万人次。具体做法总结汇报如下:
一、整合资源,降本增效。一是企业主动让利。商贸、房企、车企、电信、金融保险等企业将优惠措施整合成大礼包,群众得实惠。万达广场为车企提供免费场地,车企销售零成本;车企展销也为万达吸引了客流。二是多部门联动。由商务牵头、住建、文旅、公安、卫健、城管、房产中心、广电等多部门分工配合,整合文旅、宣传、金融等政府资源,通过“蒙城发布”官方媒体广泛宣传,严格做好活动组织保障工作,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让群众消费的安心、放心。
二、搭建平台,联动消费。一是丰富活动内容。以我县万达广场、城投·时代广场、天河广场、邻客中心、1912步行街等商业综合体为聚客平台,联动举办汽车文化节、购物节、网红夜市、特色农产品展销等促消费系列活动,形成了逛商场的群众看车、看车的客户逛商场,文化搭台,经济唱戏,组织文体活动,穿插商户促销,形成吃喝娱乐购一条龙服务,吸引客流。二是创新活动形式。政府不以资金直补方式短期刺激消费,而是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以购车节为切入点,将各行各业优惠措施整合成购车大礼包,通过买房送车、购车送油卡、购新能源车送充电卡和停车卡、餐饮券、畅玩卡、话费、车险补贴等优惠活动,刺激吃购娱消费,达到了行业联动、相互促进的效果。2022年6月联合全县30家车企开启全市统一发放消费券活动,联动汽车、成品油、餐饮、超市等行业企业,发放320.95万元消费券,共销售汽车1372辆(其中,新能源汽车183辆,占比13.3%),销售额1.59亿元;带动加油站、商超、酒店消费3000万元,推动各行业共同发展,充分挖掘县域消费潜力,刺激县域消费热情。
三、政策引导,惠企利民。2022年7月份以来,我县先后出台《蒙城县促进新能源汽车发展暂行措施》、《蒙城县支持汽车销售企业扩大销售规模工作方案》、《2023年一季度助力商贸流通市场主体复苏促进消费若干措施》和《2023-2024年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若干暂行措施》等文件,积极支持充电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居住社区、停车场、加油站、客货运枢纽等充电设施建设,引导充电桩运营企业适当下调充电服务费。推动老旧车辆退出,严格执行汽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确保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应废尽废”。
四、汽车下乡,挖掘潜力。自2022年9月以来,结合乡镇庙会,我县先后在许疃镇、小涧镇、小辛集乡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大篷车”进农村巡展活动5场次。活动期间,企业通过在乡镇人员聚集区等固定场地展示展销,向农村群众大力宣传新能源汽车的优势和政策,转变群众对新能源汽车的误区,同时结合“文明菜市”行动,在新建改造的乡镇菜市建设充电桩,完善新能源配套设施,刺激农村消费热情。活动期间联动开展“放心家政进村居”活动,提高“暖民心行动”群众知晓度,推动全县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2023年,全县家政服务行业新增就业1000余人。
蒙城县系列促消费活动的经验和做法,得到了市委、市政府和市商务局的认可,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推广,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023年1季度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7.6%;蒙城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7.3%,增速实现扭负为正。下一步,我县将按照《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汽车促消费活动的通知》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更大力度恢复和扩大消费的通知》要求,围绕汽车、家电、餐饮、文旅等行业常态化开展形式多样的促消费活动,进一步恢复和扩大消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Copyright©2024安徽省亳州市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皖ICP备14011383号-2
主办单位:亳州市商务局 联系方式:0558-5555315
网站标识码:3416000016 网站导航 本站已支持IPv6访问
皖公网安备 34160202000065号